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皖NA9650重型半挂牵引车和皖NM947重型罐式半挂车的公告

   日期:2020-11-10     浏览:1389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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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关于皖NA9650重型半挂牵引车和皖NM947重型罐式半挂车的拍卖公告

(第二次拍卖)

 

资产处置法院: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时间:2020/11/10

 

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0年11月18日10时至2020年11月19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户名: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第2次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皖NA9650重型半挂牵引车和皖NM947重型罐式半挂车,上述车辆因执行刑事财产刑拍卖,车况为现状。认定镇江市公开市场价格为人民币367138元,快速变现价格为人民币293710元。起拍价人民币73686元,参拍保证金人民币14737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资质的公司、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五日,即2020年11月13日16时前至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对故意妨碍法院拍卖的,除保证金不予退还外,还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时间:自2020年11月10日起至2020年11月17日止,其中法定节假日、双休日不接受咨询。标的物展示地点为镇江交通事故丁卯停车场(地址镇江市智慧大道662号, 电话0511-88897702),有意者可自行看样,查封车辆不能试驾。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本次拍卖采取增价拍卖方式,加价幅度为1473元,拍卖活动结束前,出价最高的竞买人成为买受人。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本次拍卖标的物为皖NA9650重型半挂牵引车和皖NM947重型罐式半挂车,上述车辆因执行刑事财产刑拍卖,车况为现状,车辆闲置时间一年以上,停车费较高,该车槽罐已过检测有效期,缺少出厂资料,无法检测。拍卖标的物系危化品运输车辆,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办理过户手续(买受人自行办理),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导致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由买受人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八、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法院出具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买受人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以及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及有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交通违法罚款、保险费、修理费、停车费、槽罐检测费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相关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安徽省六安市公安局车辆管理所、镇江交通事故丁卯停车场等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

九、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本标的物的共有人、担保物权人、承租人等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的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0年11月13日16时之前向拍卖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十一、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0年11月26日16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银行镇江分行营业部,账号:6232636100103583665),并在2020年12月3日16时前(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地址江苏省镇江市解放路21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领取裁定书及拍卖款收款收据,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拍成功者逾期未缴纳拍卖余款的,视为悔拍,所缴纳的保证金依法不予退还,保证金无法弥补悔拍行为造成的损失的,由悔拍人承担,悔拍人拒不缴纳的,人民法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十二、拍卖成交后,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信息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将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公示。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0511-85319198(陈法官);0511-85319200(佘法官)。

监督电话:0511-85319215。

联系地址:镇江市解放路21号,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二○年十一月十日

皖NA9650重型半挂牵引车和皖NM947重型罐式半挂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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